你笑我就哭。中国能源行业的这个怪现象,还能彻底治好吗?

煤电联营的由来

煤电矛盾是影响我国经济生活的一个突出问题,其表现形式可以概括为“电煤涨价、电价滞后、电企亏损、调价艰难、反复出现”。煤电矛盾从表面上看是煤炭与电力的价格冲突,很多观点认为,通过调价、生产调度和产业结构调整是可以解决的,其中一个重要的解决方案就是煤电联营。

实际上,十多年前,在煤电价格矛盾的胶着状态中,煤电联动、煤电联营就已成为当时能源行业风行一时的“热词”,各种论坛高频出现,多种方言轮番演绎。因为,所谓的“计划电、市场煤”已系成“死结”,人们渴望并尝试着用某种方法打开僵局。

然而,在实际运作中,“煤电联动”浅尝辄止,“煤电联营”局部开花,作用甚微。随着煤炭企业的“黄金十年”戛然而止,燃煤发电企业见缝插针,抓住了“千载难逢”的时机,经历了短暂的赢利期。然而,好景不长,这两年来,煤炭市场逐步回暖,电煤价格随之走高,煤电企业的经营又陷入被动之中,部分企业已经突破亏损的红线。

 

煤电联营呼声高亢

时隔多年,煤炭业兼并重组再获政策强力加持。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2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的煤炭企业之间,或与产业链相关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到2020年底,争取在全国形成若干个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亿吨级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十条的内容非常细化,主要途径有四条,分别是:

支持有条件的煤炭企业之间实施兼并重组;

支持发展煤电联营;

支持煤炭与煤化工企业兼并重组;

支持煤炭与其他关联产业企业兼并重组。

 

目的有七条,分别是:

通过兼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退出;

通过兼并重组推进技术进步和升级;

通过兼并重组实现煤炭资源优化配置;

通过兼并重组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通过兼并重组加快“僵尸企业”处置;

通过兼并重组实现煤炭产业的优化布局。

 

在2018年度全国煤炭交易大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曾表示,有关部门将研究制定煤电联营相关鼓励政策,支持将煤电联营项目优先纳入能源发展规划,支持煤电联营煤矿优先释放优质产能和核增生产能力。

煤电双方就像是坐在“跷跷板”两端,此消彼涨,此起彼落,无休无止,循环往复。要打破这种动荡,则要两者坐到一起,方能维持相对静止状态。于是,“煤电联营”再次被从"故纸堆"中挑捡出来,重装上世。即便有矛盾,也会内部消化,不至于在大庭广众之下,争得脸红脖子粗,引来媒体引颈围观。更重要的是,如此组合还有可能取得双赢的皆大欢喜结局。

 

煤电联营解决煤电矛盾的局限性

不过,时过境迁,现在的电力市场已远非十年前的模样。

首先,煤电独大的格局正在被打破,新能源发电异军突起,逐步挤占着消纳市场,燃煤机组可利用小时越来越短,赢利能力越来越弱。其次,尽管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燃煤电厂仍是主力电源之一,但是,终将会渐行渐远,淡出电力舞台中央。

 

冀北电网可再生能源装机已超火电。2018年1月12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发布了《2017年度随机抽查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综合监管报告》。根据报告,冀北电网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较高,截至2017年6月底,冀北电网共有直调火电厂20座,装机容量1233万千瓦;风电场75座,装机容量1106.3万千瓦;光伏电站77座,装机容量263.9万千瓦;冀北电网可再生能源装机已超过火电装机。2016年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风电利用小时数为2073小时,同比增长274小时;太阳能利用小时数1371小时,同比增长159小时。当然,由于冀北电网火电机组均为供热机组,调峰能力较弱,对电网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存在一定影响。但是从某种程度上依然可以看到新能源发电更受追捧。

 

碳交易市场启动对发电行业的影响。能源圈此前曾撰文写关于碳交易的一文中曾提到,碳交易市场启动后对谁更有利(相关文章:碳交易正式启动,电企谁在欢呼谁在哭泣?)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将倒逼发电企业加快技术改进,而低效率小火电机组将逐步遭到淘汰,火电企业的投资重心也将转移至清洁能源,抑制火电新增装机。

煤电联营还会增加电力企业的经营风险。煤炭开采和发电都属于沉淀类投资,资金需求大,在目前发电企业资产负债已经很高的情况下,再投资开采煤矿或从事煤化工,无疑使资金面更为紧张,其风险不可低估。

全面推行煤电联营也容易形成新的垄断。很多电力企业希望复制神华煤电路港一体化的模式,从目前来看可行性不大。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就是要在基础产业领域引入市场机制,而煤电路港一体化无疑是一种新的垄断,全面推广这种模式将是煤炭、运力、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的一种倒退。

发电企业办煤矿有违电力体制改革方向。2002年启动的电力体制改革是要推进专业化分工经营,把电力的发、输、配、售分开经营,还要实行主辅分开、主多分开。推广煤电联营等于是电力企业在老的辅业、多种经营包袱没有卸掉的同时,又添新的辅业。而采煤与发电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行业,生产作业毫无共性,从专业化生产取得最大效益来讲,也不宜搞煤电一体化。

所以,本轮“煤电联营”看上去很美,但如果控制不当,就有可能一损俱损,落入“双输”境地,因为电力价格没有出口,所以,只能向上挤压,一旦政策、市场生变,煤电双方可能就沦为难兄难弟。

煤电矛盾的症结在于价格,只要价格链条顺畅,出口开放,无论上游煤炭价格或涨或落,都不会出现所谓的矛盾。

此时出台发展煤电联营的指导意见,还不如重启“煤电价格联动”政策,毕竟后者与市场关联更为直接。煤电联营或许能缓和双方的价格矛盾,但是,矛盾依然不会因之化解,更可能按下葫芦浮瓢,出现新的矛盾。解决煤电价格矛盾最根本的办法,还是要继续深化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自动调节的能力,真正让价格来反映市场的稀缺。